關於競爭的一些觀察




跟別人比較的前提是,把自己與對方置於同一個範疇中。但有的時候,我們必須深深感受到、而非只是概念上知道——每個人都獨一無二。

1.比較的兩種動力
對一個人進行比較時,可以把對方與自己「推開」,例如:我較高、你較低,或我較低、你較高。在服務性質的工作、學習場域或社交場合等情境中,我們可能都會有意識地、冷靜地這麼做,以確立關係。並且在心中清楚明白,這一種「位階」,只會發生在這一種的情境中,而且它包含許多限制。打個比方,餐廳的服務生,不會在下班離開餐廳後,四處向陌生人尊敬地打招呼、詢問他們是否需要協助。學校的教師,也不會在下課後,對著路上行人管秩序。

另外一種比較,則沾染了情緒,有時甚至會夾帶嚴重的焦慮。它反而不是在拉開距離,而是強化某種依賴,它在感受上更接近一般說的「競爭」。頻繁地想與對方競爭,顯示出自己想確認「和對方屬於同一個範疇」是可達成的。藉由貶抑或吹捧,讓「我」和「你」誰高誰低的拉鋸能夠持續,彷彿這樣就不會失去對方。不過,說到底這個對象本身也許從來就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他體現的某種特質,是我想要與之有所聯繫的。「位階」為內心帶來的糾結,也是心靈面對陌生特質時,難以理性評判的混亂感受。如果對此無所覺察,結果上來說,會一直用「推開」的方式想要「拉近」。

2.角色認同
第二種比較,或稱之為競爭,可能反映自身固化的角色認同。那個角色或許是家庭、人際、職場之中我所扮演,或我希望扮演的。現代人的生活被切割成太多區塊,每一塊的角色需求都不同。然而,如果我們過度認同某一個角色,就會以為那個角色等於自己的全部。於是就很難接受自己在某些情況是個領導者,某些情況則要順應局面,有時候幫助別人,有時候被幫助;又或是在更多情況,我和他人根本沒有「位階」關係可言,只是在各自的道路上發展而已。那麼,就會無意間強加一種階級,把別人拉入自己的範疇進行比較。

所以,「我」到底是家庭中的那個我、職場上的那個我、還是交際場合的那個我呢?其實全部都不是。仔細想想,在各場合中的角色本身,也都是流動的、需要不停改變的;綜合各種角色的「我」,更是如此。也許我們會擔心自己過於投入某個角色,而無法扮演另一個;但也只有在發現自己兩者皆非之後,我們才能扮演他們,同時不失去自己。然後,我們也可以同理,那個在我眼中的他,也有很大機率不是全部的他。

3.競爭與孤獨
由於第一種比較發生的情況如此廣泛,也凸顯了用這種方式建立關係的便利性。但是,「推開」的外部表現,是「拉近」的心意傳遞無效;所建立的關係,往往是功能性、無深度的,導致孤獨。並不是說帶有位階落差的關係都很表淺,而是關係的深度不能靠位階落差創造。許多深度的關係源於內心深處一種平等的愛,它能超越能力、地位、年齡、身份等向度,從生命的角度出發,去接納另一個人的獨特光彩。他可以與你不同,他可以身處一個你怎麼圈,也不能把自己也圈在一起的範疇,平等的愛仍然為雙方構築橋樑。

就像孤獨有其積極意義,競爭也是有積極意義的。雖然它容易與敵意、攻擊性一起出現,卻也暗示我們在競爭的對象之內,有著能讓自己突破框架的要素。那個要素不一定得從那個對象身上尋獲,或根本無法從那個對象身上尋獲;僅僅只是心靈的渴望,蒙了一層紗在眼前而已。保持真誠,能引領我們看見真相,以及自由。競爭充滿了爆發力,至於這股力量的導向,憑靠我們自己決定。

「每個男人、每個女人,都是一顆星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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